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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殺人案」二審 于歡母子出庭

時間:2017-05-28 03:16:08來源:大公網

  圖:2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于歡故意傷害上訴案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胡卧龍山東報道:5月27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于歡故意傷害上訴案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當日,于歡向法庭陳述了對刑事部分提出的上訴理由。檢察員、辯護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分別對上訴人于歡進行了訊問和發問。

  于歡陳述案發時被討債方限制了人身自由,並對他和他母親進行了侮辱謾罵。在民警到達前,討債方更對他進行了毆打。

  于母作證揭受辱細節

  于歡表示,在民警離開現場後,他被打到辦公桌前,無意間碰到刀子。當時形勢非常危急,在刺傷討債者前,于歡曾警告對方不要再過來,試圖逼他們離開。

  檢察員對此提出質疑稱,根據傷情鑒定,于歡身上只發現兩處連輕傷都不構成的傷情。被害人郭彥剛等人也對于歡的陳述提出質疑。

  在庭審過程中,于歡的母親蘇銀霞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據蘇銀霞證言,催債方在此之前對她有過侮辱行為。事發當日,催債方多次辱罵毆打蘇銀霞母子,並當着于歡的面露出生殖器侮辱蘇銀霞,其後又脫掉于歡的鞋子放在蘇銀霞臉上。參與討債的杜建崗證實了上述證言。

  2016年4月,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于歡,被11名催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侮辱。于歡刺傷4人,其中1人死亡。此前,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于歡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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