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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住房限購再升級 限購區擴至3市縣

時間:2017-05-03 16:36:58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5月3日訊(記者馮雷)3日凌晨,河南省會鄭州再發住房「限購令」。該市政府網站發布通知稱,住房限購區域擴大至新鄭、滎陽、中牟三市縣;暫停向已擁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出售住房,藉此遏制房地產投機炒作行為,穩定市場、穩定房價。業內人士認為,政策調控升級將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平穩發展。

  根據《關於進一步強化調控措施穩定全市房地產市場的通知》內容,是次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區域為:在《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鄭州市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的通知》(鄭政辦[2016)64號)規定的限購區域基礎上,增加新鄭市、榮陽市、中牟縣。

  鄭州去年10月1日印發的64 號通知規定,在鄭州市市內五區(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回族區、金水區、惠濟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範圍內,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和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是次《通知》規定,在上述限購區域,暫停向註冊時間不足3年的企業(不含專管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銷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

  在上述限購區域,暫停向已經擁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出售住房。

  最引人注目的仍然是「限賣」政策: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5月3日(含)之後購買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不滿3年的不得上市轉讓;5月3日(含)之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自簽署《贈與合同》並辦理轉讓確認手續之日起,贈與人滿3年後方可再次購買住房。業內人士認為,這可杜絕大多數的「投資客」,對於鄭州市單身戶籍人員的住宅限制,也在保證基本需求的基礎上,削弱「假離婚購房」對市場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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