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系列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其中,央視訴上海千杉公司未經授權網絡直播《2016年央視春晚》的案件,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千杉公司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人民幣(約合56萬港元)。
2016年除夕之前,國家版權局發文,要求任何個人和機構未經許可不得以網絡直播、點播等形式傳播《2016年春晚》。千杉公司並未獲得授權,卻於除夕夜在其經營的手機客戶端「電視貓視頻」上實時轉播了這場晚會。 (記者 張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