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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督察作抓落實重要手段

時間:2017-04-22 03:16:35來源:大公網

  4月18日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四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習總書記強調,督察是抓落實的重要手段。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抓改革落實擺到重要位置,拓展督察工作廣度和深度,點面結合,多管齊下,提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實效。

  全面深化改革關鍵在以真抓促落實、以實幹求實效。縱觀總書記在中央深改組歷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始終高度重視改革落實,多次強調做好督察工作,務使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總書記這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確了督察的責任、主體、重點和方向,為做好督察工作提供了行動指南。

  督察是確保改革改有所進、改有所成的關鍵舉措。要落實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和改進督察工作,既要抓重點改革任務,也要抓面上改革工作,特別是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改革部署的情況。要明確工作重點、盯住關鍵環節,看相關部門是否按照中央要求謀劃改革任務,是否取得成效。

  改革由問題倒逼而產生,又在解決問題中深化。這就要求我們須有強烈的問題意識,做好督察工作同樣如此。總書記強調:「要深入開展督察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糾正,對需要調整完善的改革方案及時分析研究,努力使各項改革都能適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要求我們把問題意識貫穿於督察工作之中,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上下功夫,抓住問題要害,提高督察實效。

  習近平指出:「改革工作能不能落實到位,落實責任是關鍵。」抓而不緊等於不抓。擴展督察廣度和深度,既要着眼於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也要落實責任、強化責任。抓督察問效,重在抓好部門和地方兩個責任主體,要牢牢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項目標,落實主體責任,理清責任鏈條;要督促抓改革的責任主體,定期跟蹤並報告改革落實情況,提高履責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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