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範平等主體之間私法關係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範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有的民法典會酌採習慣法作為補充規範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規定以當事人間私法自治的方式彌補各種法規的不足。中國曾於1954年、1962年、1979年先後三次啟動民法典的制定,均無果。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該法於1986年4月頒布,被學者稱為「准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