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一部屬於中國人自己的民法典,不僅是每個國人的殷殷期待,更是中國法學家特別是民法學者的「重大心事」。
對於中國民法典最終將是何等顏貌的問題,王利明說,「我期盼的民法典應當是一部互聯網時代的民法典,它既要立足本土國情,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夠反映21世紀的時代精神,充分體現全球化以及網絡時代、信息時代和高科技時代的特徵。」
王利明說,21世紀是互聯網時代,隨着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人類社會進入了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同時也是一個知識經濟的時代。互聯網給人類交往和信息獲取、傳播帶來了便利,深刻地改變了人類社會的生活方式,甚至改變了生產方式和社會組織方式,「互聯網+」成為一種新的產業模式。在這一時代背景下,民法典如何反映互聯網時代的特徵、充分體現時代精神,就顯得尤為重要。
談及對中國民法典的期許,王利明說,首先,中國民法典應強化對人格權的保護。互聯網時代,高科技發明面臨被誤用或濫用的風險,會對個人隱私等人格權帶來現實威脅,比如人肉搜索、竊取郵件、販賣信息等現象不僅嚴重侵害了人格權,也污染了網絡空間。因此,民法典有必要有針對性地加強人格權立法,提升人格權保護;其次,民法典應有效預防網絡侵權行為的發生和擴散;再次,民法典應有效規範個人信息的利用行為;復次,民法典應規範網絡交易行為;最後,民法典還應豐富權利公示方法。
「如果說1804年《法國民法典》是19世紀風車水磨時代民法典的代表,1900年《德國民法典》是20世紀工業社會民法典的代表,那麼,中國民法典則應成為21世紀互聯網時代的民法典代表之作。」王利明充滿期許且信心十足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