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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立法已提上日程

時間:2016-12-21 03:16:49來源:大公網

  此前曾有學者建議將《行政監察法》更名為《國家監察法》,以從法律層面實現對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全覆蓋監察。對此,李成言認為,作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必不可少的舉措,相關立法修法工作一定要配套跟進,其中國家反腐敗法已提上立法日程。

  「就像此番整合反腐敗的機構資源一樣,相應的法律資源也要整合,未來都應統一到國家反腐敗法中。」習近平在2013年1月中紀委全會講話中提出要加快建立反腐敗國家立法。李成言說,現在反腐敗法已經提上日程,據悉最高人民檢察院目前已就國家反腐敗立法徵求意見並起草初稿。可以說,這部法律將為監察委員會制度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而監察委員會亦將成為國家反腐敗法的組織保障。此外,為保障國家監察委員會改革的落實,應相應修改組織法、編制法等配套法規。

  今年11月下旬,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北京、山西、浙江調研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時指出,試點過程中要把握好動態平衡,防止過猶不及。對於王岐山所說的「過猶不及」,李成言認為,應該是指一種矛盾狀態。

  「目前中國的反腐敗權力分散在監察部門、審計部門、反貪部門、預防腐敗局等機構中,現在監察體制改革一下子把這些資源都整合起來,因為沒有過往經驗,未來路線圖有待細化,或許調整力量稍大了些,或許沒有能力完全掌控,這種可能性就是一種過猶不及的矛盾狀態。」李成言指出,即便如此,也並不可怕,矯枉過正還可以及時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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