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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41省部官員被處分

時間:2016-08-12 03:16:5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據新華網消息:中央紀委網站11日發布數據,2016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處分省部級幹部41人,廳局級幹部1100餘人。

  中央紀委網站通報顯示,2016年1-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20.5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30.1萬件,談話函詢4.2萬件(次),立案19.3萬件,處分16.3萬人(其中黨紀處分13.4萬人)。處分省部級幹部41人,廳局級幹部1100餘人,縣處級幹部7300餘人,鄉科級幹部2.6萬人,一般幹部3.2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9.6萬人。

  據了解,201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全國共立案33萬件,處分33.6萬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4萬人。涉嫌違紀的中管幹部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審查的90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2人。無論是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人數還是審查中管幹部人數均為改革開放歷年來的最高值。

  與之相比,2014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規違紀問題5.3萬起,處理黨員幹部7.1萬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萬人。

  此次通報數據中值得注意的是,談話函詢成為問題線索處置的重要方式,共計4.2萬件(次)。這是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今年以來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即: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第一種形態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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