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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山西846人次因反腐不力被追責 涉13廳官

時間:2016-07-21 13:20:00來源:中新社

  中新社太原7月21日電(任麗娜)山西省紀委21日對外通報該省上半年反腐戰績稱,2016年上半年,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山西省被責任追究的黨員領導幹部達846人次,其中追責廳級官員13名。

  中共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制,即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曾發生「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問題的山西,作為中國反腐重地,該省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加大問責力度,推動「兩個責任」落實。

  2016年1—6月份,山西省共查處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676件;被責任追究的黨員領導幹部846人次。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456人次,組織處理227人次,其他責任追究方式問責209人次。

  2016年以來,山西省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的廳級領導幹部就多達13人。

  山西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監督執紀中發現的典型問題,抓住不放,嚴肅問責,既追究主體責任,也追究監督責任,並通過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讓被問責者真正感覺到板子打下去很疼」。

  例如,山西省煤炭地質局原黨委書記潘增武,雖然已經退休,但仍因在任時下屬單位班子成員違法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降低退休待遇,並公開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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