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014年海牙國際法院曾裁定日本捕殺鯨魚違法,然而日本不理會判決結果。圖為日本捕鯨船/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李理報道:美國和日本對南海仲裁的態度一向是以「維護國際法秩序」為名,敦促中菲雙方遵守海牙仲裁庭的裁決,殊不知他們的所作所為才是帶頭踐踏國際法秩序。
僅僅就在兩年前,2014年海牙國際法院曾裁定日本捕殺鯨魚違法,今後不得進行此類活動,日本則認為海牙法院不具有裁判權。隨後更毫不理會判決結果,瘋捕殺30頭鯨魚。
而看看美國在和尼加拉瓜打海洋官司的表現,就能明白山姆大叔同樣偽善。在1983年底和1984年初,美國在尼加拉瓜的多個港口附近布雷,範圍包括尼加拉瓜的內水和領海。布雷活動嚴重威脅了尼加拉瓜的安全和航行,並造成了重大的事故和損失。忍無可忍的尼加拉瓜1984年4月9日將美國告到位於荷蘭的國際法院,請求法院宣布美國的非法行為,並責令美國立即停止這種行為。
霸道的美國則先發制人,在尼加拉瓜將美國告到法院之前的三天,通知聯合國秘書長,對於1946年美國發表的接受國際法院強制管轄的聲明,在兩年內不適用於「與任何中美洲國家的爭端或由中美洲發生的事件引起或同中美洲事件有關的爭端」,該通知立即生效,排除國際法院對美國的管轄權。
美拒不執行國際法院判決
在美國阻止國際法院審理此案失敗後,美國隨後宣布退出國際法院,並指摘該案件是「出於政治和宣傳目的錯誤利用國際法院」。在1986年6月,國際法院作出有利於尼加拉瓜的判決後,由於國際法院沒有執行權,尼加拉瓜不得不去安理會申請執行,美國利用其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席位連續五年否決了要求它遵守上述裁決的決議。
此後,尼加拉瓜又去聯大尋求幫助,要求美國尊重國際法並且遵守國際法院的判決。聯大投票後尼加拉瓜獲勝,美國只有一小部分的支持者。但是聯大並沒有強制力,美國繼續無視判決。後來,聯大每年都要就此案投票,支持美國的國家越來越少,據稱最後只剩下以色列。儘管如此,美國仍不執行國際法院的判決。1992年,尼加拉瓜不得不撤訴。
和美國在尼加拉瓜將其告到法院前才宣布排除國際法院對美國的管轄權相比,中國在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時就根據有關條款提交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領土爭端和軍事活動等爭端排除在國際司法和仲裁程序之外。因此中國認為南海仲裁是非法的,完全有理由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中國的行為堅定捍衛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維護國際法治,展現了一個負責任大國的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