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深圳2016年改革計劃》首提發展地方區域性股權市場。圖為海口某證券營業部的股民關注大盤走勢/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毛麗娟深圳報道:深圳12日發布《深圳市2016年改革計劃》(下稱《改革計劃》),推涉及經濟體制、民主法治、文化體制、社會和司法體制、生態文明體制等七大領域的39個改革項目,並首次提出發展地方區域性股權市場。
《改革計劃》還透露將盡快推動實施「深港通」,進一步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
其中,經濟體制領域改革14項,包含推進創新驅動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深化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改革、深化土地供給制度改革、深化財稅體制機制改革、加快金融改革創新、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繼續深化商事登記制度後續改革、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深化前海蛇口自貿片區體制機制改革、建立支持「一帶一路」戰略建設體制機制、「東進戰略」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制等14項內容。
南山先行試點創新改革
《改革計劃》特別提到,健全覆蓋創新鏈的金融服務體系,出台銀行、證券、保險等機構支持創新的改革措施,大力發展四板市場(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屬於四板,是地方金融資源聚集的綜合性平台)。
全國人大代表、原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曾表示,在中國區域發展水平差距較大的情況下,發展貼合區域經濟特點的四板具有非常現實的必要性。區域性股權市場對於促進資本與早期創業企業相結合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還可以自下而上地彌補資本市場對區域內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服務短板,使科技成果入股成為可能,為各行業轉型升級提供豐富的企業併購資源。
此外,《改革計劃》提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將由深圳南山區先行試點。完善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政策;財政投入要加大對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性、公益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改革政府科技部門管理職能,逐步建立依託專業機構管理科技計劃項目制度;完善成果轉化激勵機制,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