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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海洋爭端國際法研討閉幕 專家:南海仲裁案裁決非終局

時間:2016-07-17 00:09:09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7月17日訊(記者趙宇喬)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中國國際法學會共同舉辦的「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16日在灣仔會展中心閉幕。主辦方特別增設了一個特別主題,請了九位與會的專家學者,專門談論南海仲裁庭的裁決。專家學者認為,所謂的最終裁決並非是「終局」,不少專家對當中的法理依據有所保留,都希望中菲兩國能以談判方式解決問題,而且能以亞洲方式解決問題。

  來自德國波恩大學教授斯特凡.塔爾蒙表示,根據判決的文件,外界有這樣一個印象,就是南海仲裁的結果為「最終」,但「最終」一詞本身也就產生了問題。根據過往國際法庭或者國際仲裁執行的結果來看,「最終」的文件,其實不然。

  例如,1986年,聯合國國際法院(ICJ)判決尼加拉瓜訴美國一案下達最終判決,但由於美國連續在安理會阻撓實行,直到1992年尼國撤訴,國際法院判決從未成為「最終」。2012年,國際法院最終裁決,德國受到國家豁免保護,免於就納粹在二戰期間的行為而在意大利國內法院受到起訴。2014年,意大利憲法法院作出裁決,一方面承認國際法院的判決,另一方面卻認為這一判決與意大利憲法條款相沖突,因此意大利有權優先適用其憲法原則。換言之,這一裁決也非最終。

  這些例子證實,仲裁是否是「最終」,涉及要根據國際/國內法庭是否會對仲裁判決的解讀和執行。

  不能在主權問題上打島礁定義牌

  英國前外交部副法律顧問克里斯.沃默斯利認為,南海仲裁庭表示自己是就南海島礁的地位(status features)作出仲裁,但最後判決涉及的是主權問題,仲裁庭不能在主權問題前打島礁定義的牌。在他看來,這可以算是南海裁仲的「弱點」。

  沃默斯利表示,南海仲裁證實了有關海洋爭端的問題,解決起來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國際仲裁庭在作出仲裁時,應該更加謹慎。

  清華大學教授約翰.安東尼.卡蒂表示,南海仲裁庭首先忽略了中國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提交到排除性聲明。其次,他認可廈門大學教授傅崑成在第四環節「國際法上的歷史性權利」提出的觀點,中國的「九段線」成「段」狀劃分,而非實線,實際上就代表這是一種邀約(invitation to treat),是一種可以與周邊國家協商的邀請,但仲裁庭對此並沒有給予適當的重視。

  卡蒂指出,仲裁庭的判決是要解讀(interpret)《公約》的條款,而不是再造(reinvention)《公約》,但判決中對公約第121條的島礁定義,明顯與《公約》條款中不盡相同。

  利用亞洲規矩 和平協商解決

  在仲裁裁決已出爐、中菲下一步怎麼走的問題,前國際法院法官阿卜杜勒.卡洛瑪建議,雙方應該回歸和平談判桌,利用亞洲規矩,通過和平協商來解決問題。塔爾蒙則建議,未來處理類似的爭端是,需要尋找一個合適的機制來處理,比如有一個更加客觀中立的仲裁庭,有來自亞洲國家的人參與其中,而不是由來自海牙的五個人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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