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首場新聞發布會今天(2日)下午舉行。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記者彭凱雷現場提問有關政協委員的委員資格及篩選問題,全國政協會議第十三屆二次會議新聞發言人郭衛民在回答表示,到2019年3月,共取消了三名委員的委員資格,另外有兩名委員被責令請辭。
郭衛民說,去年修訂通過的《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37條明確規定,全國政協對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給予組織處理、處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處理的、在身份上弄虛作假等不得提名或繼續提名。第38條規定,對違反社會道德或存在與委員身份不符行為的,應當及時約談或函詢,經提醒仍不改正的,責令其辭去委員。第39條規定,對違紀違法的委員,應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郭衛民表示,對上述委員的處理,均按照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依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