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28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在回應立法會議員關於律政司聘請外判律師的問題時,鄭若驊表示,律政司判斷是否要聘請外判律師時的最重要考慮,是律政司內部有沒有能力做出檢控決定。
鄭若驊表示,某個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剛好正在發展,並非很成熟的時候,律政司可能會考慮尋求多一個法律意見,而如果律政司有能力做出法律決定,則不會尋求外間法律意見。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