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否認全部 19 項控罪,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排期明年2月26日開審,預計審期需時7日。控方透露案中共 30名證人,辯方指將爭議錄影會面,及須傳召大部分控方證人,被告續準保釋候審。
51歲女被告李碧琪,被控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控罪指,李碧琪作為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於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間,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房屋署「外展房屋管理繫統」紀錄,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已到滿東邨滿康樓共19個單位進行兩年一度的家訪,及明知意圖用以誤導房屋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