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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須移走2015年安葬6公眾墳場先人遺骸

時間:2022-08-19 16:09:28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6個公眾墳場包括長洲墳場。(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政府今日(19日)在憲報刊登命令公告,通知市民須移走及處置2015年內安葬於6個公眾墳場的先人遺骸,包括安葬於粉嶺和合石墳場、長洲墳場、大嶼山大澳墳場和禮智園墳場的棺葬墓段,羅湖沙嶺墳場T段及沙嶺金塔墳場的政府金塔墓段。

  發言人表示,該項命令是食物環境衞生署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119A條的規定而發出。該條例授權食環署署長,指示從公眾墳場內移走及處置埋葬不少於6年的遺骸。

  市民如欲自行安排撿掘及處置其先人遺骸,須於今年9月2日或之前前往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提出申請,地址為九龍紅磡暢行道六號地下高層。查詢請電2365 5321或2364 5364。如未按上述方法處理,下葬於該6個墳場的遺骸會先在政府火葬場火化,而骨灰將安葬於羅湖沙嶺金塔墳場或食環署署長指定的其他墳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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