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中,人員共拘捕9人,包括一名本地男子、3名內地女子、3名非華裔男子及兩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31至63歲,分別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違反逗留條件」、「非法入境」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
警方表示,根據《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