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5月8日舉行,行政長官候選人李家超今早(29日)舉行政綱簡介會,提出四項綱領。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認同李家超的政綱,欣賞李家超承諾他帶領的特區政府會做事,做成事,多溝通。
陳曼琪稱,相信若李家超當選,他所帶領的特區政府是一個有擔當、有作為,能夠凝聚團結、多元和包容的力量,發揮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背靠祖國,面向國際的獨特優勢,為香港帶來繁榮穩定。
陳曼琪今天亦向行政長官候選人李家超遞交婦女、法律、政制及內地事務和商務及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書,共28項建議。
陳曼琪的28項建議如下:
一. 婦女事務
制定《香港女性全面發展白皮書》綱領
1. 制定《香港女性全面發展白皮書》,為香港長遠女性發展事業提供可落實的願景,確立制度和資源,開設「婦女事務專員」一職,保障婦女兒童弱勢社群權益,全面審視現時相關的政策,專責統籌、研究和落實婦女和家庭友善政策,改善婦女政策零散分佈在各局各政策的問題。
2. 制定家庭教育促進政策,推廣中華文化家庭核心價值,強化家庭兒童支援政策,建議各區民政事務處表彰「美好家庭故事」;增強中小學家校合作關系,鼓勵更多婦女參與校本管理及提供意見,營造健康積極正能量的校園氛圍,發揮婦女在家庭家教家風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穩定作用。
長者兒童政策支援
3.嚴厲打擊虐兒虐老罪行,加快訂立「沒有保護罪」;
4. 大力改革幼兒中心的註冊和監管制度,制定幼兒中心和幼兒工作者員黑名單,制定分級監管機制,積極跟進糾正「童樂居虐兒事件」所暴露的政策、法律和執行的短板;
5. 增撥資源增設更多兒童照顧院舍,嚴格審批申請機構資格和監管其運作。
女性人才培訓
6.建立女性參政議政人才庫,增加政府諮詢架構女性成員的比例,鼓勵商界及社會賦予女性更多機會晉身管理層;
7.捍衛國家對外國際話語權,善用婦女親善力量說好「中國故事」;
婦女就業與福利
8.資助就業不足婦女參與職業再培訓,推行「婦女職業再培訓 2.0」,鼓勵女性提升使用智能科技的水平,為婦女勞動力升級轉型,同時給予相應的婦女職業輔導,助其尋找適合的職業發展方向;
9.釋放婦女勞動力,增加婦女就業機會,多渠道發展社區讬兒服務,增加社區幼兒中心、全日制幼兒中心,延長讬兒服務時間、課後託管等服務;
10.推動、協助及提升婦女的創業能力,建議為婦女提供低息或無息專項小額貸款申請;
11.設立婦女「免費乳癌及子宮頸癌」篩查,並增設每年不少於 1.000 至 2.000元「婦科醫療券」予不同年齡層女性;
12.優化完善鼓勵生育政策配套設施,向婦女派發「首胎嬰兒利是」,增設三歲以下嬰幼兒照顧開支額外扣稅額,減輕家庭生育養育負擔。
支援婦女團體發展
13. 增撥資源予基層婦女團體,發起更多不同社區工作項目予其申請,充份發揮社區婦女力量,使基層婦女團體能夠提供更多元化的社區服務;
14.支持婦女團體推動國民教育,利用軟性文化方式,增強港人國家認同感,推廣憲法和基本法的家教力量;設立「婦女職業再培訓基金」和 「憲法國安國民國學中華文化教育推廣基金」,供基層婦女團體申請;
15.支持基層婦女團體在社區租用會址及設立服務中心,如租金資助、提供更多公屋舖位、釋放更多空間給予基層婦女團體使用,亦可在社區規劃準則加入條款,規定特定面積的社區內需有一定比例用地,予婦女團體申請使用;
16.促進政府和企業與基層婦女團體合作,提供更多資源及落實政策,助基層婦女、兒童和弱勢群體;
17.推動協助香港婦女團體加強與內地婦聯的交流協作,共同推進跨境婦女兒童發展事業。
跨境家庭支援
18.援助受疫情影響的婦女兒童長者,成立支持家庭事務的粵港澳社福機構聯動機制,共同處理涉及跨境家庭的問題。內地與澳門相關部門或組織可與香港婦女團體、社團及同鄉會等組織合作,提供綜三地部門或機構長遠可成立「跨境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將服務進行系統化的管理,使家事調解支持能夠做到「專業、及時、到位」,避免跨境家庭陷入不必要的變故,做到跨境「一站式」實質的幫助及支援;
19.建議在粵港澳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廣泛設立非牟利的港人子弟學校,以「兩文三語」作為教學語言,可涵接報考內地高考、香港文憑試或外國公開試,令港籍人士子弟能夠方便在內地就學;
20.提高香港婦女在內地的醫療便利,建議粵港澳大灣區的內地城市可考慮推廣合適的女性醫療計劃,包括提供綠色通道予港澳婦女在內地醫院接受檢查或診症;鼓勵三地的保險和醫療衛生業界,積極在大灣區開拓業務,推廣專門的婦科醫療劵或女性醫療保險;以及設立更多以港澳模式營運的醫院或診所設施,使用港澳人士熟悉的流程進行檢查或診症等;
21.盡快與內地商討通關,通關配額需照顧已長期分隔兩地的跨境家庭。
二. 法律、政制及內地事務
22.增撥資源予司法機構,提升法律科技運用,縮短案件審理時間,促進香港與內地的各項司法互助安排,更有效打造香港成為國際法律服務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
23.升格「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為「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並開設「憲法和基本法推廣專員」;
24.建設和強化特區政府在內地的支援中心及聯絡處,為在內地營商、創業、工作、就學及生活的港人、港企提供到位支援。
三.商務及經濟發展
25.推動香港品牌在大灣區發展,把握「十四五」規劃內循環的發展機遇;
26.協助香港中小微企在大灣區升級轉型,「落地」發展和規則對接,加強對與香港中小企內地諮詢平台機構的合作和支援;
27.建設和強化特區政府在內地的支援中心及聯絡處,為在內地營商創業工作讀書生活的港人、港企提供足夠支援;
28.推動創科協助香港商界和專業人士拓展大灣區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