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0日)起分批安排211名區議員宣誓,港島區區議員「打頭陣」,今早9時於北角社區會堂進行宣誓,東區區議員蔡志強今早表明拒絕宣誓,亦沒有出席宣誓儀式。監誓人、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表示,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蔡志強已被視為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因此他必須離任,不會安排重新宣誓。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有結果後失去資格的區議員將分為三類,薪津安排有別。以蔡志強為例,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如果拒絕宣誓有機會被視為從來沒有正式就任,上任至今獲發的一切薪津可能全數被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