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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叫喊「光時」有被檢控風險

時間:2021-07-29 09:34:26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江樂士指,叫喊、使用或展示「光時」口號,均有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風險。(新華社資料圖片)

  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本周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罪成,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裁定,「光時」八字含有分裂國家及香港「獨立」之意。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港媒訪問時指,如果此裁決經上訴後仍得以維持,相信日後不論在合法或非法的公眾集會中,市民叫喊、使用或展示「光時」口號,均有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風險。

  江樂士指出,法庭裁定「光時」口號帶有分裂國家及香港「獨立」的含意,而被告在明知「光時」口號有分裂國家之意的情況下,當日仍決定故意駕車在繁忙街道展示標語旗幟,才被裁定有意圖地煽惑他人作出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的行為,所以市民日後在公眾地方不應叫喊或展示口號,避免對別人造成煽惑影響,成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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