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昨日(17日)對《蘋果日報》5名董事及高層,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採取拘捕行動,保安局依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3間公司的資產。中國僑聯委員、安徽省政協委員、香港安徽聯誼總會常務副會長吳志斌表示,是次國安處的行動來得及時,也進行得必要,有理有據,依法辦案。
吳志斌說,眾所周知,《蘋果日報》因其荒謬偏頗的立場,逢中必反的姿態,混淆是非的惡行,早已在坊間得了一個「毒蘋果」的諷刺之名。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自2019年起,《蘋果日報》先後刊登過數十篇「毒」報文,呼籲境外勢力和歐美國家制裁中國和香港。「毒」《蘋果日報》以「新聞自由」為擋箭牌和護身符,煽動大眾反政府、反中央的情緒,凌駕於國家審判和法律法規之上,跪舔西方政治價值,完全無視香港社會的現實、真實和事實,甘願淪為反華勢力的「發聲筒」,公然叫板國家主權。
吳志斌反問,世上有哪個國家賦予了新聞機構呼籲制裁自己國家和政府的權利和能力。2021年6月14日,美國的「共產主義受害者紀念基金會」授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杜魯門-雷根自由獎章」以肯定其對香港自由和民主價值的維護和貢獻。這「惺惺相惜」的隔空表態,早已暴露出「毒」《蘋果》口口聲聲的自由民主,是黃色的自由,是反華的民主,是沒有道德底線和人性的賣國行徑。
吳志斌續指,國安處出手整治《蘋果日報》,是蛇打七吋,扼住要害。新聞材料本身就是國安法審查的主要內容。這些公然挑釁國家政權,顛覆政府地位的言論,怎麼可能是公民應有的發聲權利?黎智英背後那些西方主子也不必再粉墨登場地叫囂中國政府藐視公民發聲自由,違反人權之語。賣國的自由難道也是人權的必要保障?
最後,吳志斌強調,中國古代推崇「修辭立其誠」,說什麼話,做什麼事,要做到內心無愧,人言不違心。「毒」《蘋果》確實也做到了「不違心」,可惜不違背的是「賣國心」,是「反華心」,是效忠西方的走狗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