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去年年底因應黃馮律師行一名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凍結律師行所有戶口。該行在終止業務前是本港承辦二手物業單位買賣業務的主要律師行之一,因此受事件影響的該行客戶逾150名,而遭凍結的客戶款項至少有3.75億元。有苦主指出,他們因其存放在律師行的款項遭凍結而蒙受巨大損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21日)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理解律師會介入對涉事律師行客戶的影響,指律師會理事會在決定是否行使法定權力時已考慮所有相關的情況和客戶款項被挪用的風險,才決定行使法定權力介入。
鄭若驊續指,金管局正與銀行業界研究物業交易的替代付款機制,探討銀行在不影響樓宇買賣各方的基本角色和法律責任下,不經律師行戶口支付物業按揭貸款金額,以減低一旦有律師行營運出現重大問題時,對銀行及客戶所造成的影響,以及加強對各方的保障。
鄭若驊還表示,2011至2020年間,律師會共介入23宗個案,涉及被凍結的客戶款項總額約5.38億港元。律師會就2011至2019年的21宗事件,收到979宗申索,總額約為1.3億,去年兩宗介入事件仍有人提交申索申請,現階段未能提供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