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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將審議通過港澳律師可試點在大灣區執業的決定 香港中律協:歡迎及期盼

時間:2020-08-11 11:04:41來源:大公網

香港中律協發表聲明,歡迎及期盼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

聲明全文如下:

本會喜聞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議案」),並全力支持及期盼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議案,容許香港執業事務律師及大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從事內地民商事法律服務,試點為期三年。

本會香港中律協,又名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是由一群在中小型律師行執業的律師於2012年自發組織成立,目的是促進香港中小型律師行的共同發展;並致力推動香港與內地律師深度交流合作,互利共贏,共創兩地有利的執業環境,以互助形式,集中資源,增強競爭力;推廣兩地業界共同互助服務及團結業界、鞏固友誼。

本會會員人數邁向1100人,是一個匯聚了事務律師、大律師、企業顧問律師、仲裁員、調解員、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註冊境外律師、見習事務律師、見習大律師、法律學位畢業生及法律學生為會員的法律界服務團體。

為配合國家「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大戰略,香港中律協特設立國際法律人才庫,為香港、為國家貢獻法律人才儲備。此外,本會亦成功推薦了本會多名執業事務律師及大律師會員成為內地仲裁員、調解員和廣東省律協人才庫成員。

為提升香港法律界在香港及內地法律市場的競爭力,早於2012年5月,本會已向會員進行有關香港法律業界開拓內地法律市場的問卷調查,並公開建議放寬香港執業律師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以取得內地法律執業資格的門檻,允許此等香港律師在限定地區執業,從事民商事訴訟及非訴訟業務(見附件一),並就上述訴求鍥而不捨爭取至今。本次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議案,不僅回應了香港法律業界及本會的長期訴求,亦是給予香港法律業界為國家法律業務發展作貢獻的機會。

展望未來,本會將為會員提供包括憲法、基本法、港區國安法、內地法律及國家發展、國情介紹等一系列課程,以協助及培訓他們在內地考取執業資格;同時爭取推薦更多會員成為內地仲裁員、調解員和加入內地律師協會的人才庫,及就香港法律業界在內地發展繼續聆聽更多業界的意見和提出進一步建議。

本會再次衷心感謝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議案。

創會會長 會長

陳曼琪律師 盧懿杏律師

二○二零年八月十日 二○二零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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