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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林鄭:倘無追溯期恐大眾不能接受

時間:2019-04-16 10:10:40來源:大公网

  林鄭月娥強調修訂逃犯條例應該有追溯期(大公報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6日)在行政會議前再次重申,修訂逃犯條例有迫切性,逃犯條例如不設追溯期恐非大眾所能接受。

  林鄭月娥解釋,修訂逃犯條例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要處理香港男子陳同佳於台灣殺害女友的案件,因此有迫切性,如立法會修例工作未能趕及,做到與時間競賽,無法律基礎下,將會是大家不想見到的結果。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的修例工作不會停下,因為修例另一個原因是要堵塞現有法例漏洞,希望社會聚焦如何彰顯公義,及法律不足的問題。

  林鄭月娥希望立法會盡快完成審議工作,保安局及律政司會繼續聆聽意見,但她強調假如要求修例不設追溯期,相信社會大眾不能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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