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港擬修例撞貓狗須停車 陳肇始:有建議加入猴子野豬

時間:2018-10-16 18:20:35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圖/香港特區政府擬修訂《道路交通條例》。圖為香港街景。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擬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發生傷及路上貓狗的交通意外時必須停車並向警方報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16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社會上有人建議除貓狗以外,猴子、野豬等其他動物也應包括在內。

  陳肇始指出,特區政府在本立法年度會修訂《道路交通條例》中,有關司機在遇到涉及傷害貓狗的交通意外時須停車的責任。漁護署早前做過諮詢,認為法例有修改空間,有意見認為除了貓狗外,野豬和猴子等其他動物,如果被車撞到,司機都要停車了解責任。

  陳肇始表示,局方會檢視法例的執行過程,過程中也會聆聽愛護動物人士和地區聲音。香港沒有如其他國家及地區一樣設有《動物保護法》,因此要考慮如何修改現行法例,以令飼養動物的人士更愛護動物,當中包括加重棄養的相關罰則。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全媒體記者蔡璨攝)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