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24日)刊憲,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藉行使《社團條例》第8(2)條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現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
命令經在憲報刊登,即行生效。
警方社團事務主任7月中建議保安局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經過3次延長申述期後,今日終於政府刊憲宣布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