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上訴案今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展開聆訊。圖為退休警司朱經緯(文匯報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司朱經緯退休前於2014年在旺角執勤時被指以警棍毆打途人頸部,早前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被判囚3個月。朱經緯隨後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朱經緯今日(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聆訊時指出,事主所指的傷勢與醫生所診斷的有明顯分別,認為原審裁判官遭到誤導。
朱經緯質疑事主鄭仲恆的可信性,認為事主聲稱當晚只是路過,是「講大話」,並在隱瞞當晚為何會出現在現場,及在現場作出什麼行為。上訴方認為他當時不是路過現場,而是積極參與其中,並曾出言挑戰警方。
上訴方又質疑事主誇大其辭,及認為原審裁判官拒絕考慮案發前現場情況的影片,是對上訴人不公。(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