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下周一為佛誕,漁護署昨日提醒市民,政府不鼓勵放生動物。
【大公報訊】下周一(5日)為佛誕,過去有團體或人士會辦放生活動,漁護署昨日(2日)提醒市民,政府並不鼓勵放生動物,呼籲市民放生動物前必須謹慎思量,會派員適時巡查有可能出現放生活動的地點,進行宣傳和教育工作。
不當放生或違法 可判罰款及監禁
發言人表示,近年有市民進行放生動物活動時不當地放生動物,包括放置動物於不合適的環境,可能會影響該等動物的存活。
另外,若放生的動物屬外來物種或與本地生態不協調,有可能對自然生態造成負面的影響,發言人呼籲市民可考慮參與其他公益活動,如植樹或參與動物福利團體和環保組織的義工服務。
發言人又提醒市民,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不當地放生動物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