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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耀棠不小心駕駛不成立 官斥警調查馬虎

時間:2018-06-14 03:15:1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去年於香港仔遇到交通意外,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撞向輕型貨車。東區裁判法院昨早裁定,鄭耀棠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警方調查過程馬虎,涉案貨車司機與車主有作假證供之嫌,要求律政司跟進事件。散庭後,鄭耀棠向傳媒表示,一直相信香港法治。

  本案發生在2017年7月3日,鄭耀棠駕車行至香港仔東勝道北行與洛陽街交界時,與一架輕型貨車發生交通意外。案件審訊時,兩方供出兩個事件版本。輕型貨車司機溫瑋琛及車主兩人在庭上供稱,當時交通擠塞,貨車車尾突然被撞。而鄭供稱,是輕型貨車從後衝前再切線,結果貨車車尾撞到私家車車頭,將泵把扯脫。

  涉案司機及車主疑作假證供

  裁判官彭亮廷分析案情指,若是私家車撞向貨車,兩車相撞之處應該是凹陷,而非泵把被扯脫。裁判官認為司機與車主兩人在庭上說謊。基於控方證據有疑點,裁定鄭耀棠無罪。裁判官更要求律政司跟進本案司機及車主是否有作假證供。裁判官又批評到場處理事件的警員,無認真對比貨車受損位置,又錯誤記錄鄭曾招認罪名,搜查工作馬虎。

  就作假證供一事件,律政司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稱,已收到法庭報告,需詳細研究判案書再考慮是否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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