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議員促嚴懲旺暴始作俑者

時間:2018-06-01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市民期望法官能嚴懲旺角暴亂的始作俑者

  前年發生的旺角暴亂案,法庭就十名涉嫌撬磚及向警方擲磚的被告判刑,其中九人被判監,介乎28至51個月,另有一人被判入教導所,法官判刑時強調案情嚴重,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立法會議員認同法官判刑合理,強調這次量刑反映出捍衛法治的重要性。他們更表明,不少市民都期望法官嚴懲這場暴亂的始作俑者,質疑暴動背後的主事人只為了自己參選造勢,結果青年被誤導,付出沉重代價,主事人應要判以更重的刑罰。\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認同判決合理且具阻嚇力,指「旺角暴亂」案首被告判刑四年三個月,其他被告也被判三年多,反映出暴力違法、目無法紀、挑戰法律及公共秩序的人,都會受嚴懲;強調這次量刑反映出捍衛法治的重要性。

  政治訴求不能合理化暴力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亦認為判刑非常合理,他指出,過去的暴動罪判刑大概是四年至六年,相信法官考慮到首被告年紀較輕,已減去少量刑期。他強調,是次判刑必須對社會要有阻嚇性,亦必須講清楚政治的訴求不能合理化暴力,否則會損害社會秩序。

  對於有市民稱發動今次旺暴的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也應受嚴懲,周浩鼎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相信一般市民都期望法官會嚴懲暴亂的始作俑者,「大家明顯都看到,主事者是在積極推動暴力事件發生,可能有好多市民都會認為主腦理應罪加一等。」他補充說,不論參與者或積極推動者,其判刑必須要有足夠的阻嚇性,「而如果除了參與之外,任何人若是積極推動別人訴諸暴力,判刑阻嚇性必須再高點。」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今次判決還了當晚前線警員一個公道,亦相信可以起到阻嚇作用。她指出,旺暴源於違法「佔中」,違法「佔中」源於戴耀廷、黎智英等反對派搞手以所謂「公民抗命」、爭取民主、「違法達義」等歪理,去煽動年輕人以違法暴力行為反政府。葛珮帆認為,之前的違法「佔中」案多輕判,坐監者被英雄化,加上搞手們至今逍遙法外,都給予社會錯誤信息,有年輕人誤以為民主理想可以是違法行為的抗辯理由。而今次判決正好反映暴力永遠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只會製造更多、更大的問題。

  教育青年免成政治籌碼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表示,旺角暴動對生活、香港社會造成重大衝擊。暴力行為相當嚴重,所以參與暴動的人得到如此刑期,是合適的,同時亦具有阻嚇性。他又指,法庭日後審理這些案件,應該宜緊不宜鬆,否則令市民擔心。吳亮星強調,最重要是做好教育工作,以免年輕人再受唆擺,成為政棍的政治籌碼。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這些人不是追求公義,而旺角暴動的過程令社會付出了沉重代價,亦造成不安與社會撕裂,超過一百名警員受傷,所以一眾被告需要承擔暴動的後果。法治是社會的基石,表達意見一定要合法,不能暴力衝擊。他又指,社會出現愈來愈多違法行為,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是始作俑者,因為他不斷宣揚所謂「違法達義」。他續稱,「旺角暴動背後的主事人,只是為了自己參選造勢,結果青年被誤導,付出沉重代價,背後主事的人應該要判以更重的刑罰。」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