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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行業改制定工時指引 勞方感遺憾

時間:2018-05-24 03:15:10來源:大公網

  圖:鄧家彪(左二)指,政府不提標準工時立法方向,是態度退步大公報記者朱樂怡攝

  【大公報訊】記者朱樂怡報道:標準工時立法遙遙無期!政府最新計劃,明年起逐步制定11個行業編制工時指引,取代標準工時和合約工時立法,五年內不會立法制定工時。勞工顧問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勞方批評政府無交代立法方向,迴避長工時問題,態度退步,又質疑行業指引無法律效力,成效不大。勞方促政府制定指引時,加入每周工作44小時和加班補水不少於薪金1.5倍標準。

  勞工處現有為九個行業成立勞資官三方小組,討論並制定工時指引,包括飲食、建造、水泥及混凝土、酒店及旅遊、物流、物業管理、印刷、零售、戲院。政府最新擬增加兩個工時較長的行業,包括清潔和安老院舍,並擬於明年第一季至2020年上半年,就11個行業逐步推出工時指引,2023年檢視成效,探討改善政策方向。

憂指引無約束力

  勞顧會勞方代表、工聯會鄧家彪昨日於會後稱,11個行業指引未涵蓋大部分文職人員如會計等,保障欠全面,且指引無法律效力,顯示政府無承擔。政府無正面回應檢視成效後會否考慮立法,他對此感到遺憾,要求勞工處確保行業指引有劃一標準,包括每周工作44小時和加班補水1.5倍,若各行業各有指引,等同無約束力。

  不過,就政府擱置上屆拍板的合約工時立法,勞方認為不可惜。勞方代表、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秘書長周小松稱,合約工時立法只靠僱主和僱員雙方共同決定,若議價能力低的基層僱員簽了「不平等合約」,等同長工時合理化,是工時「毒藥」。

  勞顧會資方代表、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贊成先設行業指引,再考慮立法,認為可先讓市場試驗改善工時措施的影響,在個別行業制定指引亦可起示範作用。他稱部分行業或於試驗後認為不適合有工時規範,立法時可豁免。

  政府五年前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研究立法制定標準工時,委員會去年中向政府建議立法制定合約工時,月薪不逾1.1萬元的僱員須於合約列明工時和超時補水安排,行政會議拍板通過,但勞資雙方均反對該方案。時任委員會成員、勞方代表梁籌庭昨日批評,指引形同虛設,政府現「將所有嘢推翻後,又無新進展」,等同走回頭路,是大倒退,白費之前的討論,打工仔仍然是「百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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