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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女公屋失500萬鑽飾 10歲女遭扣查

時間:2018-05-02 03:15:09來源:大公網

圖:黃大仙下邨龍滿樓一名10歲女童,疑偷取父親女友的500萬元鑽飾,警員到場調查

【大公報訊】記者周慶邦、張琦報道:九龍公屋單位發生500萬元鑽飾離奇失竊案。黃大仙下邨一名失婚男戶主,讓相識多年女友人暫住,未料不獲其10歲女兒認同,兩女經常爭執,前晚女事主發現其手袋內總值約500萬元鑽飾失去,疑為同住女童所為,有人聲稱將鑽飾拋出窗外,但警員遍尋不獲,其後又稱將鑽飾交予一名12歲女同學,警方將兩名女童扣查,但該批鑽飾至昨晚仍未尋回。

疑不滿父新女友常爭執

現場為黃大仙下邨龍滿樓一單位,上址住有一名30多歲已婚離、任職髮型師的男戶主,及其10歲女兒。至於報稱失竊的女事主姓李(39歲),據悉她任職投資銀行,與男戶主17年前相識,但今年初她與丈夫感情亮紅燈,男戶主疑為幫助對方,容許今年一月搬入上址暫住,惟因而遭到其女兒不滿,女兒不時因小事與李女摩擦爭執。

消息稱,前晚11時許,李女發現其手袋內一批鑽飾不翼而飛,懷疑遭人偷竊,於是報警求助。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經李女初步點算後,證實失去兩條名貴鑽石頸鏈及一隻鑽石手鐲,總值約500萬元,警方懷疑事件與男戶主10歲女兒有關,遂向女童查問,起初有人稱將該批鑽飾拋出窗外,但警員搜索後未有發現,稍後將女童帶署扣查。

至昨午,女童向警員表示,將該批鑽飾交予一名12歲女同學保管,警方將兩名女童扣查,惟至昨晚仍未有鑽飾下落,案件暫列盜竊,交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跟進。有街坊得知案件後嘖嘖稱奇「估唔到住公屋會咁富貴」,又指有時會聽到事發單位男戶主責備女兒聲響,近月多了一名女子入住,其衣着入時,樣貌娟好。

滿10歲兒童須負刑責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少年犯條例》,不足10歲的小童依法毋須負刑責,但如犯案兒童已逾10歲,警方有足夠證據,理論上可以因為女童涉嫌盜竊罪將其拘捕,甚至提出檢控,再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陸偉雄續稱,香港對犯案孩童較寬容,警方須證明女童是「惡意或不誠實」地盜走財物,意圖永久剝奪物主對財物的擁有權,才有可能作檢控,否則只作出警司警誡。另外,法例對10至14歲的少年有另一重保障,控方須額外證明被控的少年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即是要證明其知道有關犯罪行為才可判定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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