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金椽樓內兩部電梯仍然運作。業主關先生(圓圖)稱希望政府能妥善處理索償問題,他個人不考慮賠款\大公報記者張琦攝
【大公報訊】記者張琦、梁康然報道:深水埗樓齡50多年的金椽樓,六年前有三名消防員往執勤時,乘搭的升降機急墜致受傷,聽力嚴重受損,政府事後向三名消防員支付共165萬元僱員補償。律政司近日代表政府入稟,要求金椽樓業主立案法團與涉事的維修承辦商一同承擔對該三名消防員的賠償額。有業主稱,該廈業主全是長者,他們無力承擔申索,如要賠款,即是要他們交出「棺材本」。
一人聽力僅餘0.5%
律政司早前代表消防處入稟,指在2012年4月30日晚上,三名消防員祈德殷、廖嘉揚、陳德賢(均為譯音),因深水埗住宅大廈「金椽樓」升降機急墜意外中受傷,三人的頸、背部及腳受傷,各人聽力確診只餘8%、15%、0.5%。政府按機制,向三人賠償共165萬元。但政府認為,法例要求業主立案法團確保升降機乘客安全,遂要求法團需與涉事的維修承辦商「振明電梯」,一起承擔三名消防員的賠償額。
業主全是長者 無力賠償
大公報記者昨日到金椽樓實地觀察,一名關姓業主稱,該廈樓齡已50多年,樓高12層,每層約有六至七戶。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全是義工,業主全是上年紀,文化水平較低,並無經濟收入,對當年發生何事全不清楚,認為政府不應向他們索償。他稱,當年金椽樓法團有購買保險,但出事後,保險公司稱保險有問題,拒絕就事件賠償。涉事的電梯維修承辦商亦已更換。若政府要業主賠款,他相信業主立案法團將會解散。
他明言不願意賠款,而其他業主都是上了年紀。他認為,100多萬元對政府不是大數目,但對老邁業主就是「要交出棺材本」,希望政府考慮是否值得花人力物力向長者申索。 大公報記者致電振明電梯查詢最新情況,接線者稱負責人不在,不會回應提問。據資料,該公司在1993年成立。在2011年11月及2012年2月,因定期檢驗及測試升降機時違規,被機電工程署兩度發警告信。2013年被機電署列入「安全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