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證人「小草」何菱瑜下周一繼續作供(大公報記者梁康然攝)
大公網4月13日訊(記者 梁康然)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續審,首被告曾祥欣律師開始盤問案中重要證人「小草」何菱瑜。律師指小草的庭上口供與書面供詞內容有出入,繼而借用「小草」的書面供詞,示意首被告並非本案主腦,例如小草在書面供曾指,行兇期間,首被告是受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喚後才參與事件。同時,小草供詞顯示,殺害死者的主意是第三被告提議的。
早前證人「小草」何菱瑜在庭上指,被告曾祥欣(26歲)、劉錫豪(21歲)、張善恆(23歲)在案發現場工廈單位內一同殺害死者張萬里(28歲、花名「阿J」)。首被告的律師盤問小草時,即要求她確認由警方錄取的書面供詞內容是否正確。小草表示供詞內為真確。
律師遂指出,小草在供詞稱,在行兇期間首被告本來處身於單位內的閣樓,而次被告劉錫豪、第三被告張善恆以及阿J則在下層。及後劉張兩人大叫:「搞唔掂呀」,並呼喚首被告前來協助,首被告才前往下層。小草回應律師稱,供詞沒錯。
律師又指供詞顯示,在阿J被殺後,小草曾聽過曾祥欣提出質疑,包括「乜咁搞呀?」、「點會死咗人呀?」。之後曾祥欣回到閣樓向小草稱:「佢哋殺咗阿J。」律師認為,據上述供詞,可以理解為死者由被告劉張兩人殺害。
小草確認律師所引用的供詞內容,不過她稱在事發前被告三人的原定計劃,是在工廈內令死者昏迷不醒,再移送至其他地方殺害。
律師在庭上暗示行兇主意是由第三被告提出,律師指小草供詞顯示,她曾聽到第三被告提議「在觀塘打劫阿J」,之後再提議「不如殺埋阿J,咁就有3000萬(美元)。」小草表示她的確曾聽過上述說話,但她表示當時情況是被告三人一同在討論。
律師再指,小草與被告三人潛逃台灣時,曾祥欣曾提醒小草,次被告打算聯同一名台灣人「想將你埋咗去」,小草表示當日她認為「埋咗去」,意義即是將她殺死。小草將於下周一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