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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狗買家可被判監一年

時間:2018-03-28 03:15:21來源:大公網

  圖:大公報於去年12月對內地走私貓狗到港充「本地貨」作出調查報道

  深圳寵物店提供一條龍託運服務,安排專人將狗隻走私往香港,一般收費600元人民幣,聲稱可在本港任何地點取貨。然而深圳購狗、香港領取,買家隨時犯法被捕。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規例》及《狂犬病規例》,任何人進口活動物到香港,須先向漁護署申領特別許可證,否則最高可被判監一年及罰款五萬元。

  深圳羅芳「寵物一條街」一間店舖,大門張貼「託運」字樣,大公報記者入內向負責人查詢,對方稱若運送小狗往香港,收費僅需600元人民幣,若狗隻身形龐大,須安排乘坐汽車過關,價格約1000至2000元,「當天上水可取貨!」

  運送過程或被餵麻藥

  對於如何過關,該負責人拒絕透露,僅稱「自有辦法」,又強調不會讓狗隻服用鎮靜劑或安眠藥,「保證能安全送到就可以了,其他問題你不用擔心!」

  雖然店主拒絕透露走私詳情,但大公報去年12月29日的獨家報道,揭發有懷疑經中英街返港的老翁與中年婦女,當月12日晚攜帶兩個盛載幼小貴婦狗的籠子,抵達上水港鐵站外的士站,先後將籠子交予的士司機,疑將狗隻運給主人。大公報記者與動物義工驅車追蹤其中一輛的士,在大埔汀角路近龍尾村發現的士停下,警員接報到場,以涉嫌殘酷虐待動物將姓黃司機拘捕,正調查他是否與走私集團有關,同時不排除狗隻被注入麻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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