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當中最具爭議是佔地近170多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政府為何不收回該土地建屋,亦有議員批評部分私人體育會「掛羊頭賣狗肉」,並非體育用途,而是經營餐飲、停車場、麻雀館等用作收益。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強調,若發現有違規會有不同程度懲罰,嚴重會中止契約、收回土地。
劉江華稱,以象徵式地價批予私人體育會的時代應該過去,建議續約時徵收三分之一市值地價。
開放予公眾方面,劉江華亦稱,檢討要求私人體育會增加開放時數予公眾,以及對商業活動作出限制,強調若有違規會有不同程度懲罰,甚至中止契約、收回土地。
多名議員亦關注每次續約為期15年會否太長,劉江華回應時稱,私人會所要籌備及營運十五年年期合適,續約條款會列明可基於公眾利益收回土地,局方會展開為期半年的公眾諮詢,充分考慮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