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速龍小隊」隊員、高級督察王霖。(大公報記者梁康然攝)
大公網3月26日訊(記者 梁康然)梁天琦等人參與暴動案,控方首度傳召特遣防暴警察「速龍小隊」成員出庭,供述事發日清場經過。高級督察王霖憶述清場經過,指當晚沿彌敦道南下驅逐暴徒,及後逾100名暴徒霸佔豉油街,縱火與警方對峙。其間,他曾在警方高台警告暴徒,如不解散即會被捕。暴徒無視警告,反用雷射筆以綠色光線照射他的眼睛。不過,當速龍小隊衝向暴徒時,暴徒只對抗不足1分鐘就四散後退。
高級督察王霖表示,在2016年2月9日凌晨4時半左右,奉召前往旺角驅散暴徒。控方針對當日豉油街的情況作提問。王霖表示,同日大概清早6時左右,他與近20名「速龍小隊」成員在豉油街待命。
當時,暴徒聚在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並在豉油街路口縱火,焚燒垃圾桶、車胎等雜物,產生大量濃煙。豉油街路旁有一部的士停泊,的士的車窗碎裂,相信是暴徒飛磚造成。
暴徒的最前排,有幾名戴上口罩的男子,手持類似鐵通的金屬物品,不時敲打路牌、欄杆等物。而雜物火堆後方,就疊有一批地磚,以備隨時飛擲警方防線。
至清早6時半,王霖於高台上以擴音器發出警告,指暴徒已干犯非法集會、刑毀公物、縱火、襲警等罪行,如不自行解散,即會被警方拘捕。但暴徒無視警告,反向警方防線飛擲地磚,其間有暴徒用發出綠光的雷射筆照向王霖眼睛,王霖需用手遮擋護眼。
及至早上7時左右,「速龍小隊」成員決定從豉油街行人路衝前驅逐暴徒。暴徒一度向速龍小隊投磚對抗,但大部分暴徒決定後退逃走,留下前排的幾名暴徒。一名在火埋後的暴徒曾在20秒內三度擲磚對抗,不過孤掌難鳴下,他最後決定轉身逃走。王霖續稱,四散的暴徒跑向花園街及洗衣街公園,警方則在花園街重整防線。
控方在庭上播放多段現場新聞片段,顯示該名曾在20秒內三度擲磚的暴徒,在整體堆在地上的磚塊,其間灣身時一度露出紅色的內褲邊緣。控方指該人就是本案第五被告林倫慶。王霖接受辯方盤問時,指事前不認識林倫慶,當日行動未能當場拘留林倫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