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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梁漢文認酒駕 四月判

時間:2018-03-24 03:15:16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歌手梁漢文在本年一月發生交通意外,其座駕失控撞向中環花園道路旁欄杆,事後警方發現他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梁漢文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酒後駕駛兩項罪名。辯方求情指,梁當日因需接載父親才取車回家,願為過錯道歉。出事後有廣告工作被取消,精神受折磨,希望法庭輕判。法庭將案件押後至四月六日判刑。

  被告梁漢文(46歲),被控在本年1月23日凌晨二時左右,於中環花園道失控撞欄,事後他在酒精呼氣測試中超標3.5倍,酒精含量達104微克。

  梁承認當天事發前曾與妻子在進餐時飲酒,原已乘的士回家,但在1月23日凌晨12時左右,想起早上需要接載父親往覆診,決定到君悅酒店取車回家。其後,他因手機在車內滑下跌落腳旁,俯身檢起手機時,發生意外。

  辯方求情指,梁漢文過去駕駛紀綠良好,今次意外無人受傷,只是損毀欄杆,梁於出事後刊登道歉聲明,並主動去信政府詢問賠償受損欄杆事宜,反映被告願意為事件負責。又稱梁的精神已受極大折磨,此事令他在大陸部分廣告被取消,故希望法官考慮判社會服務令。

  法庭聽取被告求情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四月六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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