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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周二人結局可預見/郝 壽

時間:2018-01-26 03:15:11來源:大公網

  已報名參加立法會補選的姚松炎和周庭被取消參選資格的消息,仍有待當局正式公布和交代具體理據。不過回顧二人過往的言行和主張,遭到DQ其實並非令人意外之事。

  眾所周知,周庭及其所屬的香港眾志,素來以所謂的「自決」作招徠。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年因應立法會宣誓風波,對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基本法第104條作出釋法,當時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已表明,該條文是政治效忠的問題,除了「港獨」主張違背「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散布「自決」之類的主張,本質上也是「港獨」─換言之,持「自決」主張者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即104條的規定。

  由此可見,周庭被DQ並不意外。至於同屬香港眾志的羅冠聰在前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為何能獲選舉主任確認參選資格,這一問題在李飛於去年同一場合的表態中也能找到答案。他當時提到,香港過往落實基本法相關規定時存在漏洞,有法定職責人員未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如今選舉主任「執正」來做,雖然來得有點遲,但遲到總好過無到。

  對於姚松炎「出局」,反對派第一時間使出慣常伎倆、危言聳聽,聲稱姚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一點或有待權威法律專家進一步解讀。不過以最普通的邏輯理解,一名候任議員的一次宣誓針對的是四年一屆的任期,若四年後連任,須再宣誓一次,依此類推;而當其被裁定拒絕宣誓或宣誓無效,喪失的就任資格自然是相應的任期。從這一角度來看,姚松炎在本屆立法會任內當然無法捲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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