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名無業漢割喉劫殺七旬找換店東主罪成。揭冠國(42歲)被控在2016年3月14日,於大埔運頭街同樂樓地下搶劫「中匯找換」,劫去一個內有520港元及200元人民幣的銀包,並殺害找換店東主姚捷湶。經審訊後五男二女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
案情指,被告犯案前曾多次前往中匯找換視察環境,案發當日,被告見死者現身開舖,即強行進入店內行劫。法官黃崇厚判刑時指,被告多次視察現場,確定找換店保安不嚴密才犯案,屬有預謀。被告將死者割喉後繼續搜掠財物,顯然對死者棄之不顧。法官認為案情嚴重,判刑期六年九個月。謀殺罪依例囚終身,兩罪刑期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