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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常客」 夫復何言/蔡樹文

時間:2018-01-17 03:15:16來源:大公網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風波,反對派如獲至寶,上綱上線、指手畫腳、聲大夾惡。喊得聲嘶力竭者,竟然有不少是「僭建常客」。

  唉!中國人教育下一代要「律己以嚴,待人以寬」。但反對派卻倒轉來「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廣府話曰「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又一個雙重標準最佳例證。

  且說「僭建常客」,首先是前公民黨成員、「香港本土」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位於淺水灣道的豪宅單位,整個開敞式車房被改建為住宅,拖足八年仍未清拆還原。繼而《大公報》昨踢爆,連日在Facebook貼文及利用傳媒炮轟鄭若驊的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原來也曾有僭建。今日,《大公報》再爆出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太太持有物業,又同樣有僭建前科。

  還記得2011年5月時任特首曾蔭權位於半山麥當勞道64號碧雲樓的物業,於被揭發違例密封露台,因僭建被屋宇署勒令清拆。毛孟靜車房砌磚改建成住宅,竟然一拖八年仍不肯還原,還玩「語言偽術」。

  先不算僭建這筆鐵一般事實的帳,車房改建住宅八年,究竟毛孟靜拖欠多少差餉和地租?毛孟靜是否按「住宅」繳納差餉和地租?若無,便再加多一條罪名:涉嫌瞞稅。

  曾蔭權密封露台都要拆,毛孟靜為何砌磚改建竟能逍遙法外?

  有法律知識的張達明更是離奇,他稱購買物業時沒有購入圖則核對。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所有樓宇買賣的樓契內都附有相關樓宇的圖則,張達明簽樓宇買賣合約時,難道附加在樓契的圖則,都不會看一眼嗎?身為法律學者張達明會如此「粗疏」?

  執筆至此,無奈嘆一句「夫復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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