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起,全港10萬間各類型的零售商戶,無論派發膠袋、含塑膠成份紙袋及不織布袋(無紡布袋),一律要向顧客徵收最少五毫,當中三類膠袋可獲豁免,包括冷凍食品、預先包裝貨品的包裝袋,及隨服務提供的膠袋如醫務所藥袋等。
基於食物衛生,亦有三類物品獲豁免:一、無包裝的食品,如鮮肉、麵包、鮮魚和水果等;二、非氣密包裝的食品,如外賣盒;三、冰凍或冷凍的食品,如雪糕、凍肉、鮮奶等。
根據《產品環保責任條例》,違例商戶可被處以定額罰款2000元,至於重複違規或嚴重違規個案甚至會被檢控。
據都市固體廢物監測報告,2015年堆填區塑料膠袋每日平均649公噸,較2014年日均665公噸,微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