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陳淑嫻出庭作供稱,在梁游衝擊立會案中,保安員才是受害者大公報記者康然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等人強闖立法會案,在事件中暈倒送院的女保安陳淑嫻昨日完成作供。她稱,自己入職立法會19年,至本案才首次受到粗野肢體衝突,需要「埋身肉搏」,最後更受傷。陳淑嫻認為,事件起因是梁游違令,而她有職責執行主席命令,立會保安才是本案的受害者。
立法會高級保安助理陳淑嫻稱,在事發日初期,立會主席梁君彥下令梁游兩人離開會議廳,隨後主席決定會議轉至一號會議室繼續進行,其間主席不曾回收驅逐梁游兩人的命令,因此她認為需要繼續阻止梁游兩人進入。
陳淑嫻稱,當日梁游兩人及其支持者前往現場,唯一目的就是闖入一號會議室。她認為「形勢嚴峻」,所以需要嚴守防線。她稱,自己在立法會工作19年,曾歷過反對國民教育科示威、「佔中」等事件,她都曾受過示威者衝擊,但未曾如此「埋身肉搏」。她指,立會保安員才是本案的受害者。
梁游無理會 「有人暈倒」
在事件中,一同在防線上阻擋梁游等人的保安助理李玉華昨午開始作供,她形容當日現場為「戰場」。稱,當時與陳淑嫻組成人鏈防線,其間右手受到拉扯。她被梁游等人壓撞至動彈不得,其間她聽到有人大叫:「上啦!你上啦!我推你就上啦!」隨即見梁頌恆出手抓住門框頂部,企圖跳起跨過人鏈,但未能成功。
李玉華表示,曾要求在場人士後退,但環境嘈雜無人理會,之後有同事大叫「有人暈倒」,並着令人群散開,梁游等人卻繼續壓撞防線。不過最後人群終於後退,她就見陳淑嫻倒地,而她就手部麻痹,送院檢查後獲批出五天病假。案件將在今日繼續。
本案控罪指,被告梁頌恆(30歲)、游蕙禎(25歲)、楊禮康(24歲)、鍾雪瑩(25歲)、張子龍(29歲)五人同被控在2016年11月2日於立法會內非法集結罪,以及交替控罪「未經准許下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