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莊恭誠報道:去年在旺角暴動向警員投擲磚塊的侍應鄧浩賢,昨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辯方求情稱,被告在事件中未有傷人,希望法庭量刑時考慮以三年為起點。法官葉佐文駁斥辯方「偏離現實」,又指當晚有近半在場警員受傷,是「恐怖的一夜」,明言判監是無可避免,但考慮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決定索取被告心理精神報告,至明年二月五日再判刑。
鄧浩賢(25歲)被控於去年二月八日晚上至九日上午,在旺角山東街向警員投擲磚塊,參與暴動。被告於被捕後,曾在警誡下承認,自己貪玩才搖動幾下路牌及擲磚。辯方求情稱,被告患有專注力失調和過度活躍症,可能受病症及現場氣氛影響才參加事件,強調他並非憎恨警察,本案只是單一事件。被告無追打警員,判刑應較輕,提議法庭考慮量刑以三年為起點。
法官葉佐文駁斥,當日現場有60名警員執勤,儘管警員配備頭盔和盾牌,但應付涉事近200名暴徒,仍有29人受傷。對當時執勤的警員而言,當晚是「恐怖的一夜」。法官指被告於案發時,在暴徒前排位置,事件參與程度高,必須處予監禁,入獄三年為量刑起點是「偏離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