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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賺到盡懶理外傭「不對辦」

時間:2017-12-15 03:15:16來源:大公網

  圖:全港現有逾三十五萬名外傭,持牌的外傭中介公司超過一千四百間    法新社

  聘請外傭,提防遇上蠱惑中介公司!有僱主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向外傭中介支付一萬元後,外傭卻「no show」(沒現身),中介不但拒絕退款,反而還想多賺一筆,稱可以「收順啲」推介另一外傭,最離譜的是,僱主發現該名「no show外傭」竟在外傭名冊上。另有僱主獲中介推介「在台灣工作六年」、可用普通話溝通的外傭,到埗後卻發現外傭只懂單字,原來在台灣只是從事農務工作。消費者委員會建議勞工處,加強突擊巡查和執法。

  香港雙職父母家庭多,不少人需聘用外傭照顧子女、長者及做家務,全港現有逾35萬名外傭,持牌的外傭中介公司超過1400間,消費者委員會收到涉及外傭的消費糾紛也不少。今年首11個月,收到182宗關於外傭中介的投訴,最常見是外傭資歷與事實不符、外傭無如期上班但中介不提供替代女傭等。

  核實粗疏 責任轉嫁消費者

  當中一個個案,鄭太於發現印傭過去在台灣只是從事農務後,要求中介更換,中介卻稱「不能保證外傭履歷的真確性」,決絕退款。消委會介入後,中介指鄭太的親友負責代聘女傭,並曾透過事項會議面試,故不會退款,但可用正價七五折更換女傭。

  消委會綜合33間外傭中介公司資料,發現29間均表示查核外傭資歷和工作經驗,主要由海外合作夥伴負責,其中一間更表明不會查核資料。消委會批評,中介核實資歷過程粗疏,將責任轉嫁消費者。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指出,勞工處已於今年初頒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職業介紹所須核實僱傭雙方提供的資料,應與其得知的相符,如懷疑一方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應如實告知另一方。中介公司若違反守則,嚴重者可被吊銷牌照。

  消委會倡加強突擊巡查

  雖然有中介在合約列出免責條款,表明不會對外傭資料的真確性負責,但黃鳳嫻指出,這類條款未必能完全免除中介公司的法律責任,即使合約列明毋須就外傭資歷真實性負責的免責條款,中介亦未必可完全免責。

  她敦促外傭中介公司緊跟《守則》,又建議勞工處加強突擊巡查和執法;勞工處亦可與入境處合作,「同一個外傭不停出出入入(香港),明顯有問題」,雙方可互相通報可疑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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