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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籲陪審團考慮各被告APSC責任

時間:2017-12-07 03:15:2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美容事故誤殺案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指陪審團分析涉及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實驗室(APSC)的案情時,需考慮被告周向榮與陳冠忠,是否履行應有的責任,確保CIK血製品屬無污染的產品,如確定周向榮是APSC負責人,他只聽取陳冠忠口頭匯報,是否已履行應有的責任。而陳冠忠不曾測試涉案血製品是否出於無知。

  法官張慧玲在引導陳詞中,提及處理血製品的APSC,稱被告周向榮多次表示,相信APSC達到美國血庫協會認證(AABB)要求。

  但據AABB要求,需由合資格的醫學總監和實驗室總監,為血製品訂下嚴格的製作流程。

  不過,負責人手安排的周向榮,就一直把製作血製品工作交由陳冠忠負責,並容許陳冠忠以「製作流程只在腦中」的情況下,進行CIK血製品研究。同時,周向榮又接納陳冠忠只以口頭保證,就信任所有血製品都接受過細菌測試。

  陳研CIK產品 為何缺監督?

  法官指,出事前APSC內已有具血液專科的資格醫務總監鄭彥銘,以及具註冊醫務化驗師的實驗室總監華壽恩兩名專業人士。陪審團需考慮,就算周向榮意屬由陳冠忠去研究CIK血製品,但為何不安排兩名專業人士去監督陳冠忠。

  至於陳冠忠的情況,法官表示專家證人微生物權威袁國勇曾在庭上供稱,被告陳冠忠不曾受過醫學訓練,未必具醫學知識,了解細菌測試的重要性。

  但陪審團需要分析,在出事時身在海外的陳冠忠,仍然用長途電話,要求APSC職員將曾載過三名事主樣本的試管,放入驗菌機測試,並修改儀器日期至案發之前,事件是否反映陳冠忠本身知道細菌測試的重要。

  而被告麥允齡主要負責診所工作,僅曾參觀過APSC幾次,陪審員要考慮她在管理APSC上需要負上多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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