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女傭於Facebook直播少主沖涼片段曝光,事件引起很大回響,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事件非常過分,涉事女傭除了干犯官非、亦侵犯幼童的私隱,因為以片中孩童的年齡,他們可能未認知什麼是私隱。最令全港家長擔心的是,他們外出工作,將照顧兒女重任交託以為值得信任的家傭,詎料遭出賣。
最高罰二百萬及監禁八年
陸偉雄稱,片中幼童曾要求女傭停止拍攝,但該女傭謊稱無拍攝,已構成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最高可監禁五年。另外,由於女傭在網上發布的片段,拍到幼童生殖器官,已構成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罪,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及入獄三年;如經公訴程序,最高刑罰是罰款200萬元及入獄八年。陸稱,以此事件分析,案件即使無人報警,警方已可憑該片段採取拘捕行動,即使有人刪除片段,但有關帳戶確實曾發布片段,並可能已有人下載該片段,警方亦有足夠證據拘捕涉案女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