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學者:「一地兩檢」並未改變香港出入境制度

時間:2017-11-27 17:15:06來源:大公網

  資料圖:法學博士、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 受訪者供圖

  大公網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 李柏濤)本月15日,立法會以38票贊成,22票反對,通過「一地兩檢」議案。18日,特區政府與內地簽署了「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完成了「三步走」程序的第一步。內地法律學者鄒平學表示,在香港本地實施「一地兩檢」有三點必要性,首先能夠實現香港高鐵與內地高鐵網絡的無縫接駁;其次可促進兩地的經濟融合,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第三能給香港經濟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和實惠,對改變目前香港面對的經濟困局,意義非常之大。他認為,「一地兩檢」方案是不二之選,它的實施無損香港現有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唯一的變化就是便利了兩地民眾的往來。

  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27日邀請了法學博士、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以《香港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法律問題透視》為題進行講座。鄒平學表示,「一地兩檢」並非新生事物,國際、內地都有成熟經驗模式可供借鑒,2007年6月30日通車的深圳灣口岸,就是極具開創性意義的嘗試,運行10年中並未出現大的爭議。反之,鄒平學強調,實施「兩地兩檢」或「多地多檢」,在實際中既無操作性,亦無經濟性,反而淡化了高鐵高效便利的特性,違背了基本的運輸規律,因此完全不可行。

  鄒平學指出,以運輸規律來看,開放狀、網絡化的高鐵是一點對多點的,「不可能為了香港一地的始發車,而在內地各站點都設置口岸區或檢驗檢疫機構,這是不現實的。」全長僅26公里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從香港發車入境深圳最快只用7、8分鐘,而投資卻多達800多億港幣。鄒平學表示,如在港深兩地實施「兩地兩檢」,造價昂貴的高鐵線路就淪為往返於港深的「擺渡車」,無法實現高鐵效益最大化,也背離了讓香港高鐵真正融入國家高鐵網絡的初衷,「意義何在?」

  鄒平學表示,從特區政府2007年開始討論,「一地兩檢」方案共經歷了構想(2007年至2008年)、商討(2009年至2010年)、熱議(2014年至2017年)三個階段,目前公布的方案可以說是不二之選。他進一步指出,實施「一地兩檢」有三點必要性,首先將極大地改善香港與內地城市的交通便利性,符合香港最大利益;其次促進香港與珠三角城市圈、長三角城市群的經濟合作與經濟融合,促進香港與內地市場優勢互補,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意義重大;再次,有利於香港成為「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樞紐城市,可為香港經濟發展帶來新機遇和新的經濟實惠。

  鄒平學認為,該方案的實施有充分的可行性,可體現在幾個方面。第一,方案並未改變內地與香港的出入境制度,也未對出入境人員和物品施加新的限制、增設新的義務,只是將兩地執法機構集中到香港一個特定區域,而非合為一體,「通關手續、程序,及所適用法律等未改變,唯一改變的就是增加了便捷性。」這一點香港市民要認清。

  第二,方案沒有不可克服的法律障礙。鄒平學認為,基本法中雖未有明確提及「一地兩檢」的條文,但「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並不違反基本法,它符合「一國兩制」精神和基本法的原則。此外,特區政府2007時就設想在本地實施「一地兩檢」,因此在規劃設計西九龍站時,就已經為此預留了充足的場地。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