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31歲的香港警務督察施恆於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涉嫌充當「無間道」,藉職位之便泄露執勤警員編號等個人資料貼在網上社交平台,被警方拘捕,警方其後更於其住所電腦和外置硬碟內,發現271項兒童色情片段及照片。施恆今日(2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罪成,還押至12月11日判刑。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施恆聲稱是因其政治立場而遭同僚插贓嫁禍,但法官認為無證據顯示警方捏造證據。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