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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wiana禁僱主轉讓業權押後裁決

時間:2017-11-24 03:15:13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轟動國際的印傭Erwiana受虐事件,事主Erwiana向僱主羅允彤索賠81萬元,並要求法庭禁止羅允彤將業權轉予丈夫。案件昨於高院進行結案陳詞。事主一方強調,僱主行為旨在逃避賠償。無律師代表的羅允彤強調,自己仍有債務在身,如出售涉案物業可獲逾100萬元,支付賠償後她亦有餘款還債,只是涉案物業從不屬於她,才需要還予丈夫。法庭決定,擇日再頒下書面裁決。

  昨日法庭先予被告羅允彤陳詞,並提醒她陳詞內容,需要與業權轉讓、轉讓目的有關。她陳詞稱,自己只是代子女託管業權。而她沒有預知能力,事前不會知道Erwiana會入稟索償。她重申自己仍有10多萬信用卡貸款待還,出售涉案業權明顯對自己有利。

  主審本案的特委法官黃繼明,就質疑羅允彤當日就本案呈交抗辯書時,從無提及過託管業權一事,何以支持有關說法。羅允彤答稱,託管業權只是她與丈夫之間協議。Erwiana的代表律師陳詞時直指,轉讓業權從無迫切性,即使被告服刑期間仍可持有業權。

  律師指,受襲者向傷人者進行民事索償是常事,被告則在判刑前幾日才正式轉讓業權,明顯是逃避賠償責任。法庭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擇日再頒下書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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